人体与时空的奥秘

 找回密码
 请用中文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楼主: 喜气洋洋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转帖: 法律人都应看到的两个案例—— 南京法院与比利时法院判决对社会的影响!

[复制链接]

14

主题

0

好友

1983

积分

在线时间
315 小时
最后登录
2022-5-16
阅读权限
100
积分
10
帖子
122
UID
58186
14#
发表于 2013-12-4 16:00:28 |只看该作者
讹诈人者,必须判以重罪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4

主题

0

好友

2534

积分

在线时间
729 小时
最后登录
2020-5-30
阅读权限
100
积分
1003
帖子
900
UID
1122
13#
发表于 2013-12-4 15:11:28 |只看该作者
不知道真相,那就是罗生门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4

主题

0

好友

2782

积分

在线时间
653 小时
最后登录
2021-2-22
阅读权限
100
积分
187
帖子
662
UID
26066
12#
发表于 2013-12-4 13:46:32 |只看该作者
我是看的报纸,好像是哈尔滨的《新晚报》?忘了,那个报纸发行量挺大的。是正规报纸。03年在哈尔滨火车站,要不就是02年,忘了。有个老太太前面走着走着就摔倒了,后面一个小姑娘和妈妈,小姑娘就上去扶老人,老太太就揪住小姑娘说是她撞倒了她,当时周围的人都大声斥责老太太,后来老太太灰溜溜走了,小姑娘妈妈对记者心有余悸地说,这以后咋教育孩子呢?下次要是再遇到这种情况,周围还会不会有这么多人仗义执言呢?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9

主题

0

好友

1752

积分

在线时间
372 小时
最后登录
2024-4-2
阅读权限
100
积分
238
帖子
391
UID
53621
11#
发表于 2013-12-4 11:45:52 |只看该作者
千年人参 发表于 2013-12-4 10:57
昨天听“老梁观天下”说六年之后,彭宇承认了是自已撞的人,背景还附有报纸,看来良心最后还是抗不过被冤屈 ...

之前有报道说过,说彭宇承认撞人,然后记者还说法官是没错的~~云云,但民众根本不卖帐,

大家初衷并不是为彭宇喊冤,而是觉得,法官那一句脑残的判词,让千万人民群众觉得受不了。 为了这句话,谁敢没事找事呀,就象学生扶了老奶奶,没事的话,只是多了一份表扬信,有事的话,可是会倾家荡产的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

主题

0

好友

4594

积分

在线时间
655 小时
最后登录
2024-5-20
阅读权限
150
积分
211
帖子
339
UID
52659
10#
发表于 2013-12-4 10:58:02 |只看该作者
看来良心最后还是抗不过被冤屈的人的怨气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

主题

0

好友

4594

积分

在线时间
655 小时
最后登录
2024-5-20
阅读权限
150
积分
211
帖子
339
UID
52659
9#
发表于 2013-12-4 10:57:19 |只看该作者
昨天听“老梁观天下”说六年之后,彭宇承认了是自已撞的人,背景还附有报纸,看来良心最后还是抗不过被冤屈的人的冤气。但是法官的判决理由的确是败坏社会风气,伤害人心的。比利时的判决好,富有人性。老梁在电视里说,受伤的人虽然看上去是弱者,但这个事若你拿不出证据,你就不能说是别人撞了你,法律上的“疑罪从无”,“谁主张谁举证”的方法,也应该用在这里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9

主题

0

好友

1752

积分

在线时间
372 小时
最后登录
2024-4-2
阅读权限
100
积分
238
帖子
391
UID
53621
8#
发表于 2013-12-4 08:30:29 |只看该作者
坤女 发表于 2013-12-4 08:22
昨天接待一上访人,工伤诉讼,原本去年已案结事了,还赠送了锦旗,今又来上访是因为要求给予后续治疗费用法 ...

可怜之人,必有其可恨之处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26

主题

0

好友

3937

积分

在线时间
867 小时
最后登录
2019-3-24
阅读权限
150
积分
195
帖子
902
UID
51345
7#
发表于 2013-12-4 08:22:31 |只看该作者
昨天接待一上访人,工伤诉讼,原本去年已案结事了,还赠送了锦旗,今又来上访是因为要求给予后续治疗费用法院不予受理其再审诉求,经了解,原来其所得赔偿给儿子结婚用了……磕头痛哭扮可怜状,无论跟他说什么多大声音,全都听不进听不见,一直自话自说有多可怜,很让人无奈,当我与相关部门电话联系时,他却安静了,打电话的声音很小,他也都听到了……每当遇到这种人我就想踹人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9

主题

0

好友

1752

积分

在线时间
372 小时
最后登录
2024-4-2
阅读权限
100
积分
238
帖子
391
UID
53621
6#
发表于 2013-12-3 11:38:59 |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喜气洋洋 于 2013-12-3 11:41 编辑

最好的办法,是立法,讹人者,如果证明情况属实,就直接判刑,这样才能起到阻吓作用。

否则,每个老人被证明是讹人后,都只是说句对不起就完事,他们的犯罪成本也太低了。

今天刚看到一条新闻,北京的一个外国人就让一大妈讹去了1800元。

点评

大道至简!  这个新闻已经纠正,是假新闻,老外确实撞人了,而且态度恶劣。拍照的人已经道歉,事情没搞清楚就发了新闻。  发表于 2013-12-6 10:16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4

主题

0

好友

2587

积分

在线时间
537 小时
最后登录
2017-9-12
阅读权限
100
积分
10
帖子
24
UID
54903
5#
发表于 2013-12-3 08:13:11 |只看该作者
千山 发表于 2013-12-3 07:55
事实上,了解这个案例的人就知道,这位老太根本不算弱者,中国定义弱者,应该从其家庭看,而不是个人看。

后来几年后有报道,这个老太已瘫痪。其邻居都认为是报应,遭了天谴。

点评

大汉帝国  我想知道那个法官得到了什么报应  发表于 2013-12-4 14:36
天灵宗宗主  真是报应,看来天理昭昭,报应是存在的。  发表于 2013-12-3 08:28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请用中文注册

手机版|Archiver|风水与养生,怀孕保健,育儿保健,月子保健 ( 苏ICP备09036564号  )

GMT+8, 2024-6-10 12:35 , Processed in 0.052605 second(s), 19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2.5 Licensed

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