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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家鑫签字后被蒙面刑警押赴刑场(转)(老师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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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8 12:52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牡丹漫地 于 2011-12-20 20:57 编辑

新华网西安6月7日电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。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,被告人药家鑫开车撞倒被害人张妙后,又持刀将张妙杀死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,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,持尖刀朝被害人胸、腹、背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,将被害人当场杀死,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,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属罪行极其严重。药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带领到公安机关投案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构成自首,但不足以从轻处罚。第一审判决、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,审判程序合法,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,对药家鑫执行了死刑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8 12:53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真的该判死刑,不然如何对得起张妙。。。
发表于 2011-6-8 12:56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药案终归是要尘埃落定的,死是避免不了的事实,但是真的如想象中的是什么二代的缘故么,在如此轩然大波的过程中,真的意味着社会的透明,还是恶意的激化社会中的阶级矛盾,自古中华不缺乏不去思考追随大流的看客,习惯于置身在激烈的气氛中通过群体的无意识态的选择去抒怀,那么群众的眼睛真的雪亮么?
发表于 2011-6-8 12:57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判绞刑更大快人心
发表于 2011-6-8 12:59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种事情换在几年前,根本不会掀起这么大的浪的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发表于 2011-6-8 13:01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春夏秋冬 于 2011-6-8 13:02 编辑

3# 南枫
人是有坎性的,可以说坎性强而乾性弱。
发表于 2011-6-8 13:03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来是爹妈领去自首的,想来还是为了儿子能不被判死刑。
到头来,不管怎么折腾上诉还是这条路。
难怪他父母老是不能接受。

其实,真要是不自首,或择路而逃,就算逃得了法网,也逃不过天地恢恢,那日子过的会比这死还要难过的多!
发表于 2011-6-8 13:10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药的亲人很可怜!儿子的错再大,当父母亲的也是痛啊!……教育子女的责任重大。……也许命定的吧!
发表于 2011-6-8 13:22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社会影响太大,不判死刑难以服众!
发表于 2011-6-8 13:41:53 | 显示全部楼层
药的亲人很可怜!儿子的错再大,当父母亲的也是痛啊!……教育子女的责任重大。……也许命定的吧!
早春回大地 发表于 2011-6-8 13:10

都是他父母的错 真正送他上不归路的不是别人 正是他父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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